霸王条款二,捆绑销售
与禁止外带食品饮料的规定,更加恶劣的是捆绑销售的霸王条款。
食品饮料捆绑销售,大致分为两种:
一种,是可选择性的,多种票可供选择,有单一票的,有捆绑爆米花的,有捆绑可乐的,有捆绑爆米花+可乐的,相对比较人性化。喜欢吃爆米花的朋友,可能还有机会赶上点小实惠。当然这些爆米花可乐还是比较贵,只是电影院为你提供了小幅度的优惠政策,关键是你可以不要。
第二种,不可挑,就一种捆绑好的电影票,非常不地道。这种方式,一般都出现在热门好莱坞电影,或优秀的国产大片放映期间,等同于变相的销售爆米花和可乐。关键点是你没得选择,必须买捆绑好的套票。
这种情况会在,一线城市的小电影院、二三线城市的电影院、以及一些管理不够严的地区出现。由于监管部门采取了放任政策,很多影院在热门电影上映期间一概采用此销售策略,甚至还有捆绑冷门电影一起销售的情况,极大伤害了观众的利益。
有部分消费者之所以不吃爆米花,是因为承载爆米花的纸筒、纸袋存在安全隐患。山东的某记者经过长期调查取证,在北上广三地的正规电影院销售的爆米花鲜有幸免,所用的纸筒既无QS生产许可证,也无生产厂家信息;经紫外分析仪观察,纸盒呈亮蓝色,含有荧光增白剂等有害物质。对于喜欢吃爆米花的朋友而言,这是一个不小的打击,莫有想到这些被影院称之为卫生食品其实也不安全。我们喜欢吃爆米花,但不希望电影院给我们的健康带来了无形的、未知的伤害。
由于看电影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事情,不少观众对此深恶痛绝,但在热门大片的诱惑下,不得不挨宰;多数观众,抱着图开心的原则,选择了默默承受。总之,类似捆绑有利有弊,但多多少少伤害了一部分用户的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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